实施方案
[0020]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0021] 实施例一:
[0022] 一种建筑墙面画线工具,包括壳体1,壳体1的内部顶部位置设置有电机箱8,壳体1的内侧壁设置有墨仓体10,电机箱8的内部设置有迷你电机9,迷你电机9的输出轴的一端固定连接有曲轴7,曲轴7的表面套接有套管12,套管12的一侧侧壁设置有推杆11,推杆11的下端贯穿电机箱8的内部并与导线辊2固定连接,导线辊2与收线辊5之间设置有墨线,墨线的一端贯穿壳体1的侧壁并固定连接有重锤头,见附图1和2;通过设置推杆11,推杆11的一端推动导线辊2来回移动,进而可以保证均匀导线收线。本实用新型所述的迷你电机9,是指微型电机,该微型电机在体积上和输出功率上能够满足建筑墙面画线工具的体积要求和正常的工作功能即可,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相应的微型电机型号。
[0023] 壳体1的内部设置有导线辊2和收线辊5,曲轴7的一端固定连接有主锥齿轮13,主锥齿轮13的下方啮合转动连接有副锥齿轮14,副锥齿轮14的下端固定连接有传动轴6,传动轴6的下端设置有连接轴,连接轴的下端贯穿收线辊5的内部,见附图1和2;通过设置连接轴,便于通过传动轴6带动连接轴转动,进而对线进行收卷。
[0024] 壳体1的内部固定连接有竖杆3,导线辊2活动连接在竖杆3的表面,壳体1的内侧壁底部位置开设有活动调节槽15,活动调节槽15的内部滑动连接有活动块16,活动块16的一端设置有底板4,活动块16的一侧侧壁设置有把手,活动调节槽15的内侧壁固定连接有纵向弹簧,底板4的上表面与连接轴固定连接,见附图1和3;通过设置把手,便于调节活动块16的位置,活动块16在活动调节槽15的内部滑动,便于调节底板4的位置,设计合理。
[0025] 实施例二:
[0026] 一种建筑墙面画线工具,包括壳体1,壳体1的内部顶部位置设置有电机箱8,壳体1的内侧壁设置有墨仓体10,墨仓体10的内部设置有弹性杆17,弹性杆17的内侧壁转动连接有内弹杆18,内弹杆18的内侧壁固定连接有横向弹簧,墨仓体10的内侧壁开设有滑动槽20,滑动槽20的内部滑动连接有滑动块19,内弹杆18与滑动块19转动连接,滑动块19的一侧侧壁设置有导线盘,见附图1和4;通过设置内弹杆18和弹性杆17,导线盘导线时,横向弹簧震动位移,内弹杆18和弹性杆17具有弹性形变,从而避免墨线过紧而断开,对墨线进行保护。
[0027] 电机箱8的内部设置有迷你电机9,迷你电机9的输出轴的一端固定连接有曲轴7,曲轴7的表面套接有套管12,套管12的一侧侧壁设置有推杆11,推杆11的下端贯穿电机箱8的内部并与导线辊2固定连接,导线辊2与收线辊5之间设置有墨线,墨线的一端贯穿壳体1的侧壁并固定连接有重锤头,见附图1和2;通过设置推杆11,推杆11的一端推动导线辊2来回移动,进而可以保证均匀导线收线。
[0028] 壳体1的内部设置有导线辊2和收线辊5,曲轴7的一端固定连接有主锥齿轮13,主锥齿轮13的下方啮合转动连接有副锥齿轮14,副锥齿轮14的下端固定连接有传动轴6,传动轴6的下端设置有连接轴,连接轴的下端贯穿收线辊5的内部,见附图1和2;通过设置连接轴,便于通过传动轴6带动连接轴转动,进而对线进行收卷。
[0029] 壳体1的内部固定连接有竖杆3,导线辊2活动连接在竖杆3的表面,壳体1的内侧壁底部位置开设有活动调节槽15,活动调节槽15的内部滑动连接有活动块16,活动块16的一端设置有底板4,活动块16的一侧侧壁设置有把手,活动调节槽15的内侧壁固定连接有纵向弹簧,底板4的上表面与连接轴固定连接,见附图1和3;通过设置把手,便于调节活动块16的位置,活动块16在活动调节槽15的内部滑动,便于调节底板4的位置,设计合理。
[0030]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建筑墙面画线工具的工作原理为:使用时,通过重锤头将墨线拉出,墨仓体10的内部填充头棉花,对墨线进行上墨,对墨线进行收集时,迷你电机9带动曲轴7转动,主锥齿轮13带动副锥齿轮14和传动轴6转动,收线辊5进行收线,套管12转动,推杆11来回的推动导线辊2,使得导线辊2可以均匀的导线,收线辊5绕线更加均匀,且收线快速,通过设置把手,便于调节活动块16的位置,活动块16在活动调节槽15的内部滑动,便于调节底板4的位置,传动轴6离开转动轴的内部,壳体1的一侧侧壁设置有侧门,便于更换,设计合理,通过设置内弹杆18和弹性杆17,导线盘导线时,横向弹簧震动位移,内弹杆18和弹性杆
17具有弹性形变,从而避免墨线过紧而断开,对墨线进行保护。
[0031]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