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0]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0021] 在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上”、“下”、“内”、“外”“前端”、“后端”、“两端”、“一端”、“另一端”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0022] 在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设置有”、“连接”等,应做广义理解,例如“连接”,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0023] 本实用新型中的底座1、承载板2、万向轮3、除湿器4、把手5、箱体6、护肤仪本体7、箱门8、负氧离子空气净化器9、加湿器10、电机11、从动锥齿轮12、主动锥齿轮13、旋转杆14、挡板15和电动伸缩杆16等部件均为通用标准件或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的部件,其结构和原理都为本领域技术人员均可通过技术手册得知或通过常规实验方法获知。
[0024] 请参阅图1‑3,一种新型多功能护肤仪,包括底座1,底座1的底部固定连接有万向轮3,底座1内腔底部的右侧固定连接有电机11,电机11的输出端固定连接有主动锥齿轮13,底座1内腔的底部活动连接有旋转杆14,旋转杆14的表面固定套设有与主动锥齿轮13配合使用的从动锥齿轮12,旋转杆14的顶部贯穿底座1并固定连接有承载板2,承载板2的顶部从左至右依次固定连接有负氧离子空气净化器9、加湿器10和除湿器4,负氧离子空气净化器9、加湿器10和除湿器4的顶部之间固定连接有箱体6,箱体6内腔底部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电动伸缩杆16,电动伸缩杆16输出端的顶部贯穿箱体6并固定连接有护肤仪本体7;
[0025] 箱体6的顶部与护肤仪本体7接触,电动伸缩杆16输出端的表面与箱体6的连接处活动连接;
[0026] 箱体6的内腔固定连接有挡板15,挡板15的数量为两个,挡板15的正表面通过铰链活动连接有箱门8,箱门8的正表面固定连接有把手5;
[0027] 旋转杆14的表面与底座1的连接处通过轴承活动连接,承载板2的底部与底座1活动连接;
[0028] 万向轮3的数量为四个,万向轮3的一侧设置有自锁结构;
[0029] 通过设置挡板15,起到对箱体6内部的空间分隔的作用;
[0030] 通过设置轴承,便于旋转杆14与底座1活动安装在一起;
[0031] 通过设置自锁结构,当万向轮3需要静止时,起到对万向轮3进行锁止的作用;
[0032] 通过设置铰链,便于箱门8与挡板15活动安装在一起;
[0033] 通过设置把手5,便于使用者打开或关闭箱门8。
[0034] 使用时,当需要移动该护肤仪时,直接推动护肤仪本体7移动,护肤仪本体7通过与底部结构之间的配合带动万向轮3在地面滚动,以此达到移动的目的,当需要静止时,利用万向轮3的自锁结构对万向轮3进行锁止,当在万向轮3被锁定的过程中,在需要调节使用角度时,启动电机11,电机11的输出端带动主动锥齿轮13旋转,主动锥齿轮13通过从动锥齿轮12带动旋转杆14旋转,旋转杆14通过承载板2带动顶部的结构旋转,以此带动护肤仪本体7调节使用角度,当需要调节高度时,启动电动伸缩杆16,电动伸缩杆16的输出端带动护肤仪本体7升高,以此达到调节高度的目的,使用者可启动负氧离子空气净化器9对空气进行净化,负氧离子空气净化器9释放出的负氧离子对人体有益,可促进细胞活性,加湿器10可对干燥的空气进行加湿,当空气过于潮湿时,可通过除湿器4进行除湿,更有利于使用者进行护肤工作,使用者可在箱体6的内腔存储与护肤相关的产品,便于使用者的使用。
[0035] 综上所述:该新型多功能护肤仪,通过设置底座1、承载板2、万向轮3、除湿器4、把手5、箱体6、护肤仪本体7、箱门8、负氧离子空气净化器9、加湿器10、电机11、从动锥齿轮12、主动锥齿轮13、旋转杆14、挡板15和电动伸缩杆16的配合使用,解决了现有的护肤仪功能过于单一的问题。
[0036]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