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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开合升降燃气灶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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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流程有哪些步骤?
专利申请流程图
申请
申请号:指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一件专利申请时给予该专利申请的一个标示号码。唯一性原则。
申请日:提出专利申请之日。
2016-12-21
申请公布
申请公布指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合格后,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18个月期满时的公布或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提前进行的公布。
申请公布号:专利申请过程中,在尚未取得专利授权之前,国家专利局《专利公报》公开专利时的编号。
申请公布日:申请公开的日期,即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开的日期。
2017-06-16
授权
授权指对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授予发明专利权;或对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外观设计专利权。
2018-11-13
预估到期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届满后法律终止保护。
2036-12-21
基本信息
有效性 有效专利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申请号 CN201611191104.0 申请日 2016-12-21
公开/公告号 CN106705133B 公开/公告日 2018-11-13
授权日 2018-11-13 预估到期日 2036-12-21
申请年 2016年 公开/公告年 2018年
缴费截止日
分类号 F24C3/00F24C15/30 主分类号 F24C3/00
是否联合申请 独立申请 文献类型号 B
独权数量 1 从权数量 8
权利要求数量 9 非专利引证数量 0
引用专利数量 0 被引证专利数量 0
非专利引证
引用专利 被引证专利
专利权维持 6 专利申请国编码 CN
专利事件 事务标签 公开、实质审查、授权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 第一申请人
专利权人 冯振鹏 当前专利权人 冯振鹏
发明人 冯振鹏 第一发明人 冯振鹏
地址 广东省中山市西区长乐新村7幢307房 邮编 528400
申请人数量 1 发明人数量 1
申请人所在省 广东省 申请人所在市 广东省中山市
代理人信息
代理机构
专利代理机构是经省专利管理局审核,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可以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专利申请或其他专利事务的服务机构。
中山市捷凯专利商标代理事务所 代理人
专利代理师是代理他人进行专利申请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取得一定资格的人。
杨连华、陈玉琼
摘要
本申请公开了自开合升降燃气灶,包括燃气灶具、与所述燃气灶具连接且能带动其上下升降于楼板开孔的升降装置、设置于楼板下方的自动开合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动开合装置装置包括盖板、设置于所述盖板左右两侧的滑轨、设置于所述盖板前侧的驱动部件、与所述驱动部件动力输出端相连接的滑推组件,所述滑推组件与所述盖板相连接,且配合所述滑轨滑动以带动所述盖板纵向移动至楼板开孔下方再竖向推动所述盖板封盖楼板开孔。本申请通过所述滑推组件带动所述盖板以开合楼板开孔,再通过所述升降装置以带动所述燃气灶具上下升降运动,实现了可升降收纳所述燃气灶具,进而能够大幅度地提高空间的利用率。
  • 摘要附图
    自开合升降燃气灶
  • 说明书附图:图1
    自开合升降燃气灶
  • 说明书附图:图2
    自开合升降燃气灶
  • 说明书附图:图3
    自开合升降燃气灶
  • 说明书附图:图4
    自开合升降燃气灶
  • 说明书附图:图5
    自开合升降燃气灶
  • 说明书附图:图6
    自开合升降燃气灶
  • 说明书附图:图7
    自开合升降燃气灶
  • 说明书附图:图8
    自开合升降燃气灶
  • 说明书附图:图9
    自开合升降燃气灶
  • 说明书附图:图10
    自开合升降燃气灶
  • 说明书附图:图11
    自开合升降燃气灶
  • 说明书附图:图12
    自开合升降燃气灶
法律状态
序号 法律状态公告日 法律状态 法律状态信息
1 2018-11-13 授权
2 2017-06-16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 F24C 3/00 专利申请号: 201611191104.0 申请日: 2016.12.21
3 2017-05-24 公开
权利要求
权利要求书是申请文件最核心的部分,是申请人向国家申请保护他的发明创造及划定保护范围的文件。
1.自开合升降燃气灶,包括燃气灶具(1)、与所述燃气灶具(1)连接且能带动其上下升降于楼板开孔的升降装置(2)、设置于楼板下方的自动开合装置(3),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动开合装置装置(3)包括盖板(31)、设置于所述盖板(31)左右两侧的滑轨(32)、设置于所述盖板(31)前侧的驱动部件(33)、与所述驱动部件(33)动力输出端相连接的滑推组件(34),所述滑推组件(34)与所述盖板(31)相连接,且配合所述滑轨(32)滑动以带动所述盖板(31)纵向移动至楼板开孔下方再竖向推动所述盖板(31)封盖楼板开孔;
所述升降装置(2)包括:
左导轨(21),其上连接有能沿其上下移动的左支撑杆(22);
右导轨(23),其上连接有能沿其上下移动的右支撑杆(24);
收容部件(25),其设置于所述左导轨(21)与所述右导轨(23)之间;
左滑轮组(26),其设置于所述左导轨(21)的上端;
右滑轮组(27),其设置于所述右导轨(23)的上端;
升降驱动部件(28),其设置于所述收容部件(25)的下端;
收放绳索(29),其左端穿过所述收容部件(25)且绕过所述左滑轮组(26)而后与所述左支撑杆(22)相连接,其右端穿过所述收容部件(25)且绕过所述右滑轮组(27)而后与所述右支撑杆(24)相连接,其下端与所述升降驱动部件(28)的动力输出端相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开合升降燃气灶,其特征在于:所述滑轨(32)包括:
左滑轨(321),其设置于楼板开孔的左后侧,且其上设有左滑槽(3211);
右滑轨(322),其设置于楼板开孔的右前侧,且其上设有右滑槽(3221);
所述左滑轨(321)与所述右滑轨(322)相互平行。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自开合升降燃气灶,其特征在于:
所述滑推组件(34)包括:
推拉连接件(341),其与所述驱动部件(33)相连接,且其上设有左连接部(3411)和右连接部(3412),所述左连接部(3411)的长度长于所述右连接部(3412);
左滑连接件(342),其上端与所述左连接部(3411)相连接;
左滚轮(343),其与所述左滑槽(3211)相适配;
左连接件(344),其一端与所述左滚轮(343)相连接,另一端与所述盖板(31)左后侧相连接;
左连杆(345),其上端与所述左连接件(344)相连接,其下端与所述左滑连接件(342)下端相铰接;
右滑连接件(346),其上端与所述右连接部(3412)相连接;
右滚轮(347),其与所述右滑槽(3221)相适配;
右连接件(348),其一端与所述右滚轮(347)相连接,另一端与所述盖板(31)右前侧相连接;
右连杆(349),其上端与所述右连接件(348)相连接,其下端与所述右滑连接件(346)下端相铰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开合升降燃气灶,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导轨(21)上开设有左导槽(211),所述右导轨(23)上开设有右导槽(231),所述左导槽(211)和所述右导槽(231)的形状均为燕尾状。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自开合升降燃气灶,其特征在于:所述左滑槽(3211)包括位于其前端部的左纵向部(32111)、位于其后端部的左竖向部(32113)及设置于所述左纵向部(32111)与所述左竖向部(32113)之间的左弧形部(32112);
所述右滑槽(3221)包括位于其前端部的右纵向部(32211)、位于其后端部的右竖向部(32213)及设置于所述右纵向部(32211)与所述右竖向部(32213)之间的右弧形部(32212)。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自开合升降燃气灶,其特征在于:所述左滑连接件(342)上设有左适部(3421),所述左适部(3421)的形状与所述左弧形部(32112)相仿;
所述右滑连接件(346)上设有右适部(3461),所述右适部(3461)的形状与所述右弧形部(32212)相仿。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自开合升降燃气灶,其特征在于:所述左滑连接件(342)上端朝所述左连杆(345)一侧设有左限位槽(3422),所述左限位槽(3422)与所述左连杆(345)相配合时用于限定所述左连杆(345)处于竖立状态;
所述右滑连接件(346)上端朝所述右连杆(349)一侧设有右限位槽(3462),所述右限位槽(3462)与所述右连杆(349)相配合时用于限定所述右连杆(349)处于竖立状态;
所述左滑连接件(342)和所述右滑连接件(346)为对称件。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自开合升降燃气灶,其特征在于:所述左连杆(345)与所述右连杆(349)大小相同且互相平行。

9.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自开合升降燃气灶,其特征在于:所述左滑连接件(342)与所述左滑槽(3211)滑动连接,所述右滑连接件(346)与所述右滑槽(3221)滑动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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