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0021]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0022] 请参阅图1-6,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
[0023] 一种畜牧养殖用食料蒸煮装置,包括箱体1,箱体1的顶端铰接安装有盖板2,盖板2右侧的底端与箱体1顶端的右侧皆内嵌安装有吸附磁铁3箱体1内部的底端固定安装有加热管5,箱体1的内部固定安装有透气板8,箱体1的左侧固定安装有抽风机4,且抽风机4的右侧插入安装至箱体1的内部,箱体1的右侧固定安装有进水管7,透气板8的顶端放置安装有内胆9,内胆9内部的右侧放置安装有电机11,本申请中使用的所有用电器均为市场上可直接购买到的产品,其原理均为本领域技术人员熟知的现有技术,故在此不再赘述,电机11的左侧固定安装有转动杆12,转动杆12的左侧通过轴承固定安装有第一固定板13,转动杆12的外侧均匀固定安装有搅拌浆27,内胆9的底端开设有第二滑槽21,第二滑槽21的内部滑动安装有第二滑块20,箱体1的正面固定安装有控制面板26,箱体1的底端插入安装有第一密封塞6,第一密封塞6与箱体1的底端组成了密封结构,所述内胆9的左侧插入安装有第二密封塞10。
[0024] 内胆9的两侧皆开设有第一滑槽14,第一滑槽14的内部皆滑动安装有第一滑块15,两个第一滑块15相互靠近的一侧分别于第一固定板13和电机11相连接,第一滑槽14和第一滑块15组成了滑动结构,工作人员可以通过向上滑动第一滑块15,从第一滑槽14中取出,从而可以完成对转动杆12的拆卸,方便了工作人员对转动杆12进行拆卸或安装,增加了结构的方便性,同时也提升了工作人员的使用体验。
[0025] 两个第一滑块15相互远离的一侧皆开设有空腔16,空腔16的内部皆固定安装有弹簧17,两个弹簧17相互远离的一侧皆固定安装有限位柱18,两个第一滑槽14相互靠近的一侧皆开设有限位孔19,限位柱18和限位孔19相互配合,可以牢固的将第一滑块15固定在第一滑槽14的指定位置,从而防止转动杆12在使用的过程中,第一滑块15出现晃动的现象,增加了结构的稳定性,同时也提升了结构的实用性。
[0026] 限位柱18的顶端与限位孔19皆为弧形,且限位柱18和限位孔19组成了密封结构。
[0027] 第二滑块20的顶端固定安装有第二固定板22,第二固定板22的左侧固定安装有清洁刷23,第二固定板22的正面固定安装有把手24,且把手24的正面贯穿内胆9延伸至外侧,内胆9的正面开设有移动槽25,通过工作人员握住把手24,在移动槽25上滑动,即可带动清洁刷23对内胆9的底部进行清洁,方便了工作人员对内胆9的清理,同时也节省了工作人员的体力,增加了装置的洁净程度。
[0028] 控制面板26的输出端通过导线分别于抽风机4和电机11的输入端电连接。
[0029] 工作原理:当工作人员需要使用箱体1时,将装置外接电源,随后向上拉动盖板2将内胆9放置在透气板8的顶端,随后将盖板2关闭,通过吸附磁铁3对盖板2进行吸附,从而使盖板2关闭的更加紧密,随后工作人员通过进水管7向箱体1底端注入净水,随后将加热管5通电,即可使加热管5对净水进行加热,使净水加热产生的水蒸气通过透气板8上升至箱体1的顶端,对内胆9内部的食料进行加热,从而可以起到对食料蒸煮的效果。
[0030] 同时当食料进行蒸煮时,工作人员可以通过开启控制面板26上的开关,从而开启电机11,通过电机11带动转动杆12转动,从而可以使搅拌浆27对内胆9内部的食料进行搅拌,从而使食料可以被蒸汽充分加热,同时当食料被蒸煮完毕后,工作人员可以通过拔出第一密封塞6,从而可以使箱体1底端的水排出,随后工作人员通过打开盖板2,将内胆9从箱体1内部取出,从而可以将内胆9内部的食料倒出,当工作人员需要对电机11和转动杆12进行拆卸时,通过第一滑槽14和第一滑块15组成的滑动结构,从而可以使转动杆12在内胆9内部向上移动,对弹簧17挤压,从而使限位柱18向内收缩,从而可以将转动杆12取出,对其进行清洁或维修,当工作人员需要对转动杆12进行安装时,通过将第一滑块15滑动安装至第一滑槽14的内部,当第一滑块15滑动至第一滑槽14的底端时,通过弹簧17的惯性,从而可以将限位柱18弹至限位孔19的内部,通过限位柱18和限位孔19相互配合,从而可以将转动杆12牢固的安装至内胆9的内部,同时当工作人员需要对内胆9底部进行清洁时,将第二密封塞
10向外拔出,随后通过第二滑块20和第二滑槽21组成的滑动结构,可以使工作人员握住把手24向左侧拉动,即可带动清洁刷23对内胆9的底端进行清洁,方便了工作人员的使用。
[0031]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