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0020]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防视线模糊的雨刮器设备,解决了现有的雨刮器存在在使用的过程中,会使得玻璃表面浑浊且产生水渍,容易造成视线模糊,存在安全隐患的技术问题,实现了雨刮器设计合理,在使用的过程中不容易使玻璃表面浑浊,且不容易产生水渍,不会影响驾驶人员的观察视线,消除了安全隐患的技术效果。
[0021] 为了更好的理解上述技术方案,下面将结合说明书附图以及具体的实施方式对上述技术方案进行详细的说明。
[0022] 实施例一:
[0023] 在实施例一中,请参考图1-图2,提供了防视线模糊的雨刮器设备,所述雨刮器设备包括:电动机、减速器、四连杆机构、刮水臂1、刮水片,刮水片镶嵌在所述刮水臂下表面,所述刮水片横向截面包括3层,从左到右依次为:第一毛刷层2、海绵层3、第二毛刷层4;所述刮水臂两侧分别连接有一挤压结构,所述刮水臂上表面固定有第一电动机5,所述挤压结构包括:第一导轨6、第二导轨7、滑杆8、支架9、挤压板10、牵引绳11、回位弹簧12,所述第一导轨的一端和所述第二导轨的一端均与所述刮水臂连接,所述滑杆的两端分别镶嵌在所述第一导轨和所述第二导轨的滑槽内,牵引绳一端与所述第一电动机的旋转轴连接,所述牵引绳的另一端与所述滑杆连接;回位弹簧一端与所述滑杆连接,所述回位弹簧另一端与所述刮水臂连接;支架的一端与所述滑杆连接,所述支架的另一端与所述挤压板连接;所述雨刮器还包括一控制结构,所述控制结构包括:按钮开关13、操作杆14,所述操作杆的一端与所述刮水臂连接,所述按钮开关固定在所述操作杆的另一端随所述刮水臂摆动的轨迹上;所述第一电动机通过所述按钮开关与电源连接。
[0024] 其中,在本申请实施例中,所述2个挤压结构关于所述刮水臂对称,这样设计便于刮水片受力均匀。
[0025] 其中,在本申请实施例中,所述滑杆两端为球形。设计为球形便于在滑槽中滑动。
[0026] 其中,在本申请实施例中,所述挤压板与所述刮水片的形状和尺寸匹配。这样便于全方位对刮水片进行挤压,保障挤压出水的效果。
[0027] 其中,在本申请实施例中,所述海绵层的厚度等于所述第一毛刷层和所述第二毛刷层的厚度之和。这样设计是为了保障海绵层的厚度,保障吸水效果。
[0028] 上述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至少具有如下的技术效果或优点:
[0029] 由于采用了将防视线模糊的雨刮器设备设计为包括:电动机、减速器、四连杆机构、刮水臂、刮水片,刮水片镶嵌在所述刮水臂下表面,所述刮水片横向截面包括3层,从左到右依次为:第一毛刷层、海绵层、第二毛刷层;所述刮水臂两侧分别连接有一挤压结构,所述刮水臂上表面固定有第一电动机,所述挤压结构包括:第一导轨、第二导轨、滑杆、支架、挤压板、牵引绳、回位弹簧,所述第一导轨的一端和所述第二导轨的一端均与所述刮水臂连接,所述滑杆的两端分别镶嵌在所述第一导轨和所述第二导轨的滑槽内,牵引绳一端与所述第一电动机的旋转轴连接,所述牵引绳的另一端与所述滑杆连接;回位弹簧一端与所述滑杆连接,所述回位弹簧另一端与所述刮水臂连接;支架的一端与所述滑杆连接,所述支架的另一端与所述挤压板连接;所述雨刮器还包括一控制结构,所述控制结构包括:按钮开关、操作杆,所述操作杆的一端与所述刮水臂连接,所述按钮开关固定在所述操作杆的另一端随所述刮水臂摆动的轨迹上;所述第一电动机通过所述按钮开关与电源连接的技术方案,即当用户开启刮雨器,刮雨器的刮水臂开始摆动,对玻璃进行刮雨,特别的刮水片包括3层:第一毛刷层、海绵层、第二毛刷层,利用毛刷层对玻璃表面杂质进行清扫,利用海绵层对玻璃表面进行清洁的同时将玻璃表面的水吸收,避免水渍的产生,当刮水器第一次摆出到极限位置或者摆回时,随着刮水臂摆动的操作杆将在其摆动轨迹上的按钮开关进行按压,使得开关触发,使得第一电动机通电工作,第一电动机的旋转轴转动,使得与之连接的牵引绳不断缠绕在旋转轴的表面,则牵引绳逐渐将滑杆往刮水臂进行迁移,进而使得通过支架与滑杆连接的挤压板不断朝刮水臂移动,最终刮水臂两侧的挤压板逐渐靠近,对刮水片进行挤压,将刮水片中海绵层吸收的水挤出,便于下次摆出时继续吸收水分,然后当刮水臂又一次摆出时,此时操作杆随着刮水臂摆出失去对按压开关的按压,按压开关断开,第一电动机断电停止转动,此时利用回位弹簧将滑杆拉回,牵引绳逐渐从旋转轴中放出,刮水片恢复原状继续进行刮水、清洁和吸水操作,如此循环进行,所以,有效解决了现有的雨刮器存在在使用的过程中,会使得玻璃表面浑浊且产生水渍,容易造成视线模糊,存在安全隐患的技术问题,进而实现了雨刮器设计合理,在使用的过程中不容易使玻璃表面浑浊,且不容易产生水渍,不会影响驾驶人员的观察视线,消除了安全隐患的技术效果。
[0030] 尽管已描述了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但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一旦得知了基本创造性概念,则可对这些实施例作出另外的变更和修改。所以,所附权利要求意欲解释为包括优选实施例以及落入本发明范围的所有变更和修改。
[0031] 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发明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倘若本发明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发明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发明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