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0018]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0019]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设置”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下面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对其实施例进行说明。
[0020] 请参阅图1‑3,一种无轨道电动门的平衡部件,包括底座1,底座1顶部的两端设置有两组固定板2,且两组固定板2之间转动转动连接有转板3,转板3的顶部设置有多组卡槽4,且卡槽4设置有相配合的轮组5,轮组5设置有与卡槽4相配合的卡块6,且卡块6的中间位置转动连接有连通轴7,连通轴7以卡块6为中轴线对称设置有导向轮8,底座1的设置有两组凵型槽9,且凵型槽9中设置有导向杆10,导向杆10外侧远离固定板2的一端设置有弹簧11,且导向杆10的外侧滑动连接有与弹簧11相抵的滑块12,两组滑块12的顶部转动连接有转杆
13,且两组转杆13远离滑块12的一端与转板3两侧的底部转动连接。
[0021] 本实用新型通过在转板3的顶部设置有多组与轮组5相配合的卡槽4,转板3通过卡槽4设置有多组轮组5,当导向轮8发生损坏时,在卡槽4中取出损坏的轮组5,通过卡块6与卡槽4配合将新的轮组5安装在转板3上,且卡块6的方形与卡槽4卡合后不会发生转动,使得导向轮8可以稳定的对电动门进行导向,从而使得平衡部件在使用时,当一组导向轮发生损坏,对损坏的轮组5进行更换即可,不需要更换整个平衡部件,防止了资源的浪费。
[0022] 请着重参阅图1和图3,转板3两侧的底部设置有铰接座14,且转板3通过铰接座14与两组转杆13转动连接,从而使得转板3通过铰接座14更好的转动连接有转杆13。
[0023] 请着重参阅图1和图3,滑块12的两端设置有铰接轴15,且滑块12通过铰接轴15与转杆13转动连接,从而使得转杆13稳定的在滑块12的外侧转动。
[0024] 请着重参阅图1,连通轴7与卡块6之间设置有轴承17,且卡块6呈方形,轴承17使得连通轴7更好转动,且卡块6的方形使得卡块6不易滑动。
[0025] 请着重参阅图2,底座1的四角处设置有多组安装孔18,且安装孔18设置有相配合的螺栓,从而通过安装孔18与螺栓的配合使得底座1安装在地面。
[0026] 请着重参阅图1和图3,固定板2贯穿有转轴16,且通过转轴16转动连接有转板3,从而通过转轴16使得转板3更好的转动。
[0027] 工作原理:使用时,通过安装孔18中穿过螺栓使底座1安装在地面上,在转板3的顶部设置有多组与轮组5相配合的卡槽4,转板3通过卡槽4设置有多组轮组5,当导向轮8发生损坏时,在卡槽4中取出损坏的轮组5,通过卡块6与卡槽4配合将新的轮组5安装在转板3上,且卡块6的方形与卡槽4卡合后不会发生转动,使得导向轮8可以稳定的对电动门进行导向,从而使得平衡部件在使用时,当一组导向轮发生损坏,对损坏的轮组5进行更换即可,不需要更换整个平衡部件,防止了资源的浪费,且卡块6与连通轴7之间设置有轴承17,使得导向轮8更好的转动,通过在转板3的两侧转动连接有转杆13,当转板3跟随电动门倾斜滑动的方向跟随转动时,一组转杆13带动滑块12向没有弹簧11的一侧滑动,另一组转杆13带动滑块12向弹簧11滑动,弹簧11与滑块12相抵,从而使得转杆13对转板3进行支撑,当电动门平行滑动时,弹簧11使滑块12复位,两组转杆13对转板3进行支撑,从而使得无轨道电动门的平衡部件具有较好的支撑性,由于两侧可以较好的自调节支撑,使得平衡部件不易发生损坏。
[0028]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