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61] 下面结合说明书附图来说明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
[0062] 本发明提供一种用于交通事故的智能处理方法,如图1所示,包括以下步骤:
[0063] S1、数据采集:设置在车辆前后两端的数据采集模块100实时采集车辆运行过程中的影像数据;
[0064] S2、数据分割:数据时钟模块200为影像数据进行时间标记,将影像数据按时间段分为若干影像数据片段;
[0065] S3、数据保存:影像数据片段按照数据时钟模块200的时间标记顺序存储至存储器模块600;
[0066] S4、数据截取:数据截取模块300截取事故发生时间段的影像数据片段,并将其传送至事故分析模块400;
[0067] S5、责任判定:事故分析模块400根据影像数据片段对事故责任进行确定,若能够完成事故责任确定则生成确定结果进入步骤S7,若不能完成事故责任确定则进入步骤S6;
[0068] S6、数据调取:数据调取模块700生成调取指令从存储器模块600调取上一时间段的所述影像数据片段传送至事故分析模块400;
[0069] S7、处理方案生成:中央处理模块500根据确定结果生成处理方案传送至交通管理系统;
[0070] S8、数据复核:针对同一起交通事故,数据复核模块800调取相关车辆发送的处理方案进行比较,若所有相关车辆发送的处理方案均相同则进入步骤S10,若处理方案有不同则进入步骤S9;
[0071] S9、事故判定:数据复核模块800调取相关车辆的影像数据片段进行综合比较,生成处理方案并传送至交通管理系统;
[0072] S10、结果反馈:交通管理系统将处理结果通过数据接收模块900反馈至驾驶员,完成事故处理。
[0073] 一种实现用于交通事故的智能处理方法的系统,如图2所示,包括:
[0074] 数据采集模块100:设置在车辆前后两端,用于实时采集车辆运行过程中的影像数据并将影像数据传送至存储器模块600;
[0075] 数据时钟模块200:用于为影像数据进行时间标记,将影像数据按时间段分为若干影像数据片段;
[0076] 数据截取模块300:当交通事故出现时,截取数据时钟模块200标记的影像数据片段,并将影像数据片段传送至事故分析模块400;
[0077] 事故分析模块400:用于接收数据截取模块300传送的影像数据片段,根据影像数据片段对事故责任进行确定,并将确定结果和影像数据片段传送至中央控制模块500;
[0078] 中央控制模块500:用于接收事故分析模块400传送的影像数据片段和确定结果,用于根据存储器模块600传送的交规和确定结果生成处理方案,并将处理方案传送至交通管理系统进行事故处理,用于将影像数据片段、确定结果和处理方案压缩后传送至存储器模块600;
[0079] 存储器模块600:用于存储交规并进行实时更新,用于接收数据采集模块100采集的影像数据,用于接收并存储中央控制模块500传送的影像数据片段、确定结果和处理方案压缩包;
[0080] 数据调取模块700:用于向存储器模块600发送调取指令并接收存储器模块600传送的影像数据片段,用于将影像数据片段传送至事故分析模块400进行数据分析;
[0081] 数据复核模块800:针对同一起交通事故,调取相关车辆上所述中央控制模块500发送的处理方案以及所述存储器模块600存储的所述影像数据片段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生成所述处理结果;
[0082] 数据接收模块900:用于接收交通管理系统传送的事故处理。
[0083] 实施例1
[0084] 当车辆正常运行过程中,如图3所示,包括以下步骤:
[0085] S11、数据采集:设置在车辆前后两端的数据采集模块100实时采集车辆运行过程中的影像数据;
[0086] S12、数据分割:数据时钟模块200为影像数据进行时间标记,将影像数据按时间段分为若干影像数据片段;
[0087] S13、数据保存:影像数据片段按照数据时钟模块200的时间标记顺序存储至存储器模块600。
[0088] 车辆在正常运行过程中,数据采集模块100实时采集车辆运行过程的影像数据,通过数据时钟模块200分割后存储至存储器模块600,为需要时对影像数据片段的调取提供保障。
[0089] 实施例2
[0090] 当车辆在运行过程中遇到交通事故时,如图4所示,包括以下步骤:
[0091] S21、数据采集:设置在车辆前后两端的数据采集模块100实时采集车辆运行过程中的影像数据;
[0092] S22、数据分割:数据时钟模块200为影像数据进行时间标记,将影像数据按时间段分为若干影像数据片段;
[0093] S23、数据保存:影像数据片段按照数据时钟模块200的时间标记顺序存储至存储器模块600;
[0094] S24、数据截取:数据截取模块300截取事故发生时间段的影像数据片段,并将其传送至事故分析模块400;
[0095] S25、责任判定:事故分析模块400根据影像数据片段对事故责任进行确定,并生成确定结果;
[0096] S26、处理方案生成:中央处理模块500根据确定结果生成处理方案传送至交通管理系统。
[0097] 实施例3
[0098] 当车辆在运行过程中遇到交通事故时,如图5所示,包括以下步骤:
[0099] S31、数据采集:设置在车辆前后两端的数据采集模块100实时采集车辆运行过程中的影像数据;
[0100] S32、数据分割:数据时钟模块200为影像数据进行时间标记,将影像数据按时间段分为若干影像数据片段;
[0101] S33、数据保存:影像数据片段按照数据时钟模块200的时间标记顺序存储至存储器模块600;
[0102] S34、数据截取:数据截取模块300截取事故发生时间段的影像数据片段,并将其传送至事故分析模块400;
[0103] S35、责任判定:事故分析模块400根据影像数据片段对事故责任进行确定,并生成确定结果;
[0104] S36、处理方案生成:中央处理模块500根据确定结果生成处理方案传送至交通管理系统;
[0105] S37、结果反馈:交通管理系统将处理结果通过数据接收模块900反馈至驾驶员,完成事故处理。
[0106] 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和2相比增加了数据接收模块900,能够使驾驶员及时了解事故处理结果。
[0107] 实施例4
[0108] 当车辆在运行过程中遇到交通事故时,如图6所示,包括以下步骤:
[0109] S41、数据采集:设置在车辆前后两端的数据采集模块100实时采集车辆运行过程中的影像数据;
[0110] S42、数据分割:数据时钟模块200为影像数据进行时间标记,将影像数据按时间段分为若干影像数据片段;
[0111] S43、数据保存:影像数据片段按照数据时钟模块200的时间标记顺序存储至存储器模块600;
[0112] S44、数据截取:数据截取模块300截取事故发生时间段的影像数据片段,并将其传送至事故分析模块400;
[0113] S45、责任判定:事故分析模块400根据影像数据片段对事故责任进行确定,若能够完成事故责任确定则生成确定结果进入步骤S47,若不能完成事故责任确定则进入步骤S46;
[0114] S46、数据调取:数据调取模块700生成调取指令从存储器模块600调取上一时间段的影像数据片段传送至事故分析模块400;
[0115] S47、处理方案生成:中央处理模块500根据确定结果生成处理方案传送至交通管理系统;
[0116] S48、结果反馈:交通管理系统将处理结果通过数据接收模块900反馈至驾驶员,完成事故处理。
[0117] 本实施例与实施例3相比增加了数据调取模块700,当事故分析模块400接收的影像数据片段无法完成责任判定时能够进一步从存储器模块600中调取其它影像数据片段,使智能处理系统更好的完成事故责任的确定。
[0118] 实施例5
[0119] 当车辆在运行过程中遇到交通事故时,如图7所示,包括以下步骤:
[0120] S51、数据采集:设置在车辆前后两端的数据采集模块100实时采集车辆运行过程中的影像数据;
[0121] S52、数据分割:数据时钟模块200为影像数据进行时间标记,将影像数据按时间段分为若干影像数据片段;
[0122] S53、数据保存:影像数据片段按照数据时钟模块200的时间标记顺序存储至存储器模块600;
[0123] S54、数据截取:数据截取模块300截取事故发生时间段的影像数据片段,并将其传送至事故分析模块400;
[0124] S55、责任判定:事故分析模块400根据影像数据片段对事故责任进行确定,若能够完成事故责任确定则生成确定结果进入步骤S57,若不能完成事故责任确定则进入步骤S56;
[0125] S56、数据调取:数据调取模块700生成调取指令从存储器模块600调取上一时间段的影像数据片段传送至事故分析模块400;
[0126] S57、处理方案生成:中央处理模块500根据确定结果生成处理方案传送至交通管理系统;
[0127] S58、数据复核:针对同一起交通事故,数据复核模块800调取相关车辆发送的处理方案进行比较,若所有相关车辆发送的处理方案均相同则进入步骤S510,若处理方案有不同则进入步骤S59;
[0128] S59、事故判定:数据复核模块800调取相关车辆的影像数据片段进行综合比较,生成处理方案并传送至交通管理系统;
[0129] S510、结果反馈:交通管理系统将处理结果通过数据接收模块900反馈至驾驶员,完成事故处理。
[0130] 本实施例与实施例4相比增加了数据复核模块800,能够复核中央控制模块500传送的处理方案是否合理,提高交通事故判断的准确性。
[0131] 以上说明对本发明而言只是说明性的,而非限制性的,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理解,在不脱离权利要求所限定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可作出的任何修改、变化或等效,都将落入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