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9] 为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进行详细的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得到的所有其它实施方式,都属于本发明所保护的范围。
[0040] 参见图1-图8所示,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全自动锅底灰刮取装置,包括把手1,把手1前端滑动插接有伸缩杆7,伸缩杆7用于调整旋转电机8与把手1之间的距离,方便旋转电机8能够伸入到锅底正下方,伸缩杆7前端铰接有旋转电机8,旋转电机8用于带动刮杆组件11刮取锅底灰,旋转电机8上端安装有立柱10,立柱10上端安装有刮杆组件11;
[0041] 刮杆组件11包括与立柱10上端固定连接的安装板13、固定安装在安装板13前后两端的主刮灰杆12和滑动安装在两根主刮灰杆12之间的副刮灰杆15,副刮灰杆15前后两表面上设置有滑槽16,两条滑槽16内滑动安装有滑条14,两根滑条14分别固定安装在两根主刮灰杆12上;
[0042] 旋转电机8侧面铰接有拉杆23,拉杆23另一端铰接有滑块24;把手1上表面前端固定安装有滑轨25,滑轨25后端安装有直线电机26,滑块24滑动安装在滑轨25内并与直线电机26固定连接;
[0043] 把手1下表面前端设置有脚座4,脚座4下端铰接有电液推,电液推杆5用于支撑把手1,利用杠杆原理,手掌只需要轻轻按住把手1即可,若没有电液推杆5的支撑,操作者极易因手持把手1过久导致手臂酸痛;
[0044] 副刮灰杆15下表面铰接有推杆电机18,推杆电机18下端固定安装有转轴19并通过转轴19铰接在立柱10侧面上,立柱10侧面固定安装有步进电机17,步进电机17输出轴与转轴19一端固定连接;
[0045] 把手1内部设置有电池21和推杆头与伸缩杆7固定连接的电动推杆22,电动推杆22用于带动伸缩杆7自由伸缩或展开,省去了手动拉伸的麻烦;
[0046] 把手1侧面设置有六个分别与电液推杆5、旋转电机8、步进电机17、推杆电机18、电动推杆22、直线电机26电连接的控制开关3,六个控制开关3分别用于控制电液推杆5、旋转电机8、步进电机17、推杆电机18、电动推杆22、直线电机26动作。
[0047] 作为可选的实施方式,电液推杆5的机身竖直固定安装在垫板6上,垫板6用于支撑放置电液推杆5,由于灶台锅洞内有篦子,容易导致电液推杆5支撑不稳,因此需要在电液推杆5下端加装底面面积较大的垫板6;
[0048] 其中,电液推杆5的推杆头与脚座4铰接。
[0049] 把手1后端设置有端盖2,端盖2内壁上设置有与电池21电连接的充电接口20。
[0050] 伸缩杆7前端与旋转电机8下端铰接,这样设计,方便拉杆23拉动旋转电机8绕伸缩杆7头部旋转;
[0051] 其中,旋转电机8上端输出轴与立柱10下端固定连接。
[0052] 主刮灰杆12、副刮灰杆15、滑条14、滑槽16均为弧形,这样设计,可使副刮灰杆15沿着锅底上下倾斜滑移;
[0053] 其中,主刮灰杆12、副刮灰杆15、滑条14采用弹性材质制作,这样设计,当步进电机17旋转时,推杆电机18能够挤压主刮灰杆12、副刮灰杆15使其变形贴紧在锅底表面;
[0054] 其中,弹性材质包括弹簧钢。
[0055] 直线电机26水平固定安装在把手1上表面上;
[0056] 其中,直线电机26的推杆头与滑块24固定连接,这样设计,直线电机26才能推动滑块24在滑轨25内滑动。
[0057] 推杆电机18的机身下端与转轴19固定连接;
[0058] 其中,推杆电机18的推杆头与副刮灰杆15固定连接,这样设计,步进电机17才能驱动推杆电机18绕转轴19旋转。
[0059] 旋转电机8上端设置有机罩9;
[0060] 其中,机罩9为锥形,这样设计,可有效防止刮下来的锅底灰落到旋转电机8上影响旋转电机8正常工作。
[0061] 上述一种全自动锅底灰刮取装置,使用时,先将旋转电机8和电液推杆5伸入灶台锅洞内,然后控制直线电机26转动带动拉杆23移动调整旋转电机8的倾斜角度,使旋转电机8竖直设置在锅底正下方,之后,控制电液推杆5转动推动把手1、旋转电机8上升,直至刮杆组件11与锅底相接触,然后控制推杆电机18转动带动副刮灰杆15在两个主刮灰杆12之间滑动,调整刮杆组件11的长度,直至副刮灰杆15上端伸到锅外沿儿,之后,控制步进电机17转动带动推杆电机18绕转轴19旋转,将刮杆组件11压紧在锅底表面上,然后便可控制旋转电机8转动带动刮杆组件11绕立柱10旋转刮取锅底灰,待锅底灰刮取干净后,取出刮杆组件11清洗干净即可,整个操作过程中,无需手伸入灶台锅洞内,操作者只需要手持把手1操作控制开关3即可,操作简便,省时省力,实用性好。
[0062]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以所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