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5] 为了对本发明的技术特征、目的和效果有更加清楚的理解,现对照附图说明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在各图中相同的标号表示相同的部件。为使图面简洁,各图中只示意性地表示出了与发明相关的部分,它们并不代表其作为产品的实际结构。
[0016] 如图1、2所示,本发明包括输电部分和控制部分,a、输电部分包括公用电网1和若干组并联的化成电池用线路4,公用电网1输电口通过变压器2和整流器3与若干组并联的化成电池用线路4的一端相连,若干组并联的化成电池用线路4的另一端与电路控制模块5电源入口相连,所述电路控制模块5电源出口分别与储能电池组6和逆变器7相连,所述逆变器7通过公用电网及生产检测系统8分别与公用电网1送电口和生产系统9相连;b、控制部分包括公用电网及生产检测系统8和电路控制模块5,电路控制模块5与逆变器7之间设有第一开关10、储能电池组6与逆变器7之间设有带第二开关11的近路电源线15,逆变器7与公用电网及生产检测系统8之间设有第三开关12,公用电网及生产检测系统8与公用电网1之间设有第四开关13,公用电网及生产检测系统8与生产系统9之间设有第五开关14,近路电源线15与储能电池组6之间设有第五开关16,公用电网及生产检测系统8的信号传输端与电路控制模块5接收端相连,所述电路控制模块5的控制端分别与第一开关10、第二开关11、第三开关
12、第四开关13、第五开关14和第六开关16相连。
[0017] 一种电池化成用电能回馈补给装置的补给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0018] 步骤一:公用电网1通过公用电网输电口、变压器2、整流器3对化成电池进行充电,充电后进行放电;
[0019] 步骤二:当化成工序中电池进行放电时,公用电网及生产检测系统8检测生产系统9是否用电,公用电网1是否处于用电高峰阶段;
[0020] 步骤三:当生产系统9不需要用电,且公用电网1处于用电低谷阶段时,公用电网及生产检测系统8将信号输送至电路控制模块5中,电路控制模块5关闭第一开关10、第二开关11、第三开关12、第四开关13和第五开关14,打开第六开关16,使电池放电是的电量进入储能电池组6进行储存;
[0021] 步骤四:当步骤三中所述储能电池组6储电后,公用电网及生产检测系统8实时检测生产系统9是否用电,公用电网1是否处于用电高峰阶段;当生产系统9需要用电时,公用电网及生产检测系统8将信号输送至电路控制模块5中,电路控制模块5开启第二开关11、第三开关12、第五开关14和第六开关16,使储能电池组6内部的电流通过第六开关16、第二开关11、逆变器7、第三开关12、公用电网及生产检测系统8和第五开关14进入生产系统9内;当公用电网1处于用电高峰阶段时,公用电网及生产检测系统8将信号输送至电路控制模块5中,电路控制模块5控制步骤三中所述的第二开关11、第三开关12、第四开关13和第六开关16开启,使储能电池组6内部的电流通过第六开关16、第二开关11、逆变器7、第三开关12、公用电网及生产检测系统8和第四开关13进入到公用电网1中;
[0022] 步骤五:当步骤二中所述公用电网及生产检测系统8检测出生产系统9需要用电时,公用电网及生产检测系统8将信号输送至电路控制模块5中,电路控制模块5开启第一开关10、第三开关12和第五开关14,闭合第二开关11、第四开关13和第六开关16,使化成工序中电池进行放电的电流依次通过电路控制 模块5、第一开关10、逆变器7、第三开关12、公用电网及生产检测系统8和第五开关14进入生产系统9内;
[0023] 步骤六:当步骤二中所述公用电网及生产检测系统8检测出公用电网1处于用电高峰阶段时,公用电网及生产检测系统8将信号输送至电路控制模块5中,电路控制模块5开启第一开关10、第三开关12和第四开关13,闭合第二开关11、第五开关14和第六开关16,使化成工序中电池进行放电的电流依次通过电路控制模块5、第一开关10、逆变器7、第三开关12、公用电网及生产检测系统8和第四开关13进入到公用电网1中。
[0024] 为了更加详细的解释本发明,现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做进一步阐述。具体实施例如下:
[0025] 实施例一
[0026] 一种电池化成用电能回馈补给装置的补给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0027] 步骤一:公用电网1通过公用电网输电口、变压器2、整流器3对化成电池进行充电,充电后进行放电;
[0028] 步骤二:当化成工序中电池进行放电时,公用电网及生产检测系统8检测生产系统9是否用电,公用电网1是否处于用电高峰阶段;
[0029] 步骤三:当生产系统9不需要用电,且公用电网1处于用电低谷阶段时,公用电网及生产检测系统8将信号输送至电路控制模块5中,电路控制模块5关闭第一开关10、第二开关11、第三开关12、第四开关13和第五开关14,打开第六开关16,使电池放电是的电量进入储能电池组6进行储存。
[0030] 实施例二
[0031] 一种电池化成用电能回馈补给装置的补给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0032] 步骤一:公用电网1通过公用电网输电口、变压器2、整流器3对化成电池进行充电,充电后进行放电;
[0033] 步骤二:当化成工序中电池进行放电时,公用电网及生产检测系统8检测生产系统9是否用电,公用电网1是否处于用电高峰阶段;
[0034] 步骤三:当生产系统9不需要用电,且公用电网1处于用电低谷阶段时,公用电网及生产检测系统8将信号输送至电路控制模块5中,电路控制模块5关闭第一开关10、第二开关11、第三开关12、第四开关13和第五开关14,打开第六开关16,使电池放电是的电量进入储能电池组6进行储存;
[0035] 步骤四:当步骤三中所述储能电池组6储电后,公用电网及生产检测系统8实时检测生产系统9是否用电,公用电网1是否处于用电高峰阶段;当生产系统9需要用电时,公用电网及生产检测系统8将信号输送至电路控制模块5中,电路控制模块5开启第二开关11、第三开关12、第五开关14和第六开关16,使储能电池组6内部的电流通过第六开关16、第二开关11、逆变器7、第三开关12、公用电网及生产检测系统8和第五开关14进入生产系统9内。
[0036] 实施例三
[0037] 一种电池化成用电能回馈补给装置的补给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0038] 步骤一:公用电网1通过公用电网输电口、变压器2、整流器3对化成电池进行充电,充电后进行放电;
[0039] 步骤二:当化成工序中电池进行放电时,公用电网及生产检测系统8检测生产系统9是否用电,公用电网1是否处于用电高峰阶段;
[0040] 步骤三:当生产系统9不需要用电,且公用电网1处于用电低谷阶段时,公用电网及生产检测系统8将信号输送至电路控制模块5中,电路控制模块5关 闭第一开关10、第二开关11、第三开关12、第四开关13和第五开关14,打开第六开关16,使电池放电是的电量进入储能电池组6进行储存;
[0041] 步骤四:当步骤三中所述储能电池组6储电后,公用电网及生产检测系统8实时检测生产系统9是否用电,公用电网1是否处于用电高峰阶段;当公用电网1处于用电高峰阶段时,公用电网及生产检测系统8将信号输送至电路控制模块5中,电路控制模块5控制步骤三中所述的第二开关11、第三开关12、第四开关13和第六开关16开启,使储能电池组6内部的电流通过第六开关16、第二开关11、逆变器7、第三开关12、公用电网及生产检测系统8和第四开关13进入到公用电网1中。
[0042] 实施例四
[0043] 一种电池化成用电能回馈补给装置的补给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0044] 步骤一:公用电网1通过公用电网输电口、变压器2、整流器3对化成电池进行充电,充电后进行放电;
[0045] 步骤二:当化成工序中电池进行放电时,公用电网及生产检测系统8检测生产系统9是否用电,公用电网1是否处于用电高峰阶段;
[0046] 步骤三:当步骤二中所述公用电网及生产检测系统8检测出生产系统9需要用电时,公用电网及生产检测系统8将信号输送至电路控制模块5中,电路控制模块5开启第一开关10、第三开关12和第五开关14,闭合第二开关11、第四开关13和第六开关16,使化成工序中电池进行放电的电流依次通过电路控制模块5、第一开关10、逆变器7、第三开关12、公用电网及生产检测系统8和第五开关14进入生产系统9内。
[0047] 实施例五
[0048] 一种电池化成用电能回馈补给装置的补给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0049] 步骤一:公用电网1通过公用电网输电口、变压器2、整流器3对化成电池进行充电,充电后进行放电;
[0050] 步骤二:当化成工序中电池进行放电时,公用电网及生产检测系统8检测生产系统9是否用电,公用电网1是否处于用电高峰阶段;
[0051] 步骤三:当步骤二中所述公用电网及生产检测系统8检测出公用电网1处于用电高峰阶段时,公用电网及生产检测系统8将信号输送至电路控制模块5中,电路控制模块5开启第一开关10、第三开关12和第四开关13,闭合第二开关11、第五开关14和第六开关16,使化成工序中电池进行放电的电流依次通过电路控制模块5、第一开关10、逆变器7、第三开关12、公用电网及生产检测系统8和第四开关13进入到公用电网1中。
[0052] 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一端”、“另一端”等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设有”等等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一体地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也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发明中的具体含义。需要指出的是在本文中,“第一”、“第二”、“第三”等仅用于彼此的区分,而非表示它们的重要程度及顺序等。上文的详细说明仅仅是针对本发明的可行性实施方式的具体说明,它们并非用以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凡未脱离本发明技艺精神所作的等效实施方式、变更和改造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