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42] 比较RAFi与RAFi+1的大小,如果RAFi>RAFi+1,说明RA更接近于RFi+1的值,此时选择指纹样本(RFi+1,dFi+1);如果RAFi
[0043] 按照以上方法,未知节点一跳范围内的3个参考节点AP1、AP2、AP3的量化距离都能确定,分别记作d1、d2、d3。
[0044] 当量化距离已确定,通过交集三角形加权质心算法确定目标位置。
[0045] 交集三角形质心定位算法改进
[0046] 在传统质心算法的基础上,为提高定位精度,许多学者针对该算法的原理,对权值进行了改进,提出了一种加权质心算法,将未知节点接收到的RSSI值作为权值,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反映出参考节点对未知节点的影响程度,从而达到提高定位精度的目的。如公式(5)所示:
[0047]
[0048] 其中wp为权值,(x,y)为未知节点坐标,(xp,yp)为参考节点坐标。在实际环境中,单纯使用RSSI值作为权值可能会使定位误差较大,RSSI值随着距离的增大会不断减小。
[0049] 本发明提出了一种改进的交集三角形加权质心定位算法,如图5所示。设参考节点AP1、AP2、AP3的坐标为(xAP1,yAP1)、(xAP2,yAP2)、(xAP3,yAP3),分别以AP1、AP2、AP3为圆心,量化距离d1、d2、d3为半径作圆,由式(6)计算三个圆相交的三个点B1、B2、B3的坐标分别为(xB1,yB1)、(xB2,yB2)、(xB3,yB3):
[0050]
[0051] 同理可得B2、B3的坐标。
[0052] 由于上述方法中对未知节点到参考节点的实际距离进行了量化,一定会产生相应的量化误差,参考节点AP1、AP2、AP3与未知节点间的量化距离以及量化误差的大小同时影响着未知节点的定位,本发明对于权值的选择有以下考虑:
[0053] 1)参考节点距离未知节点越近,对未知节点的定位影响越大,故选取作为权值的参数;
[0054] 2)量化RSSI的差值越小,对应的参考节点对未知节点的定位影响越大,将量化RSSI值和实际测得的RSSI均值间的差值记为ε,计算式如(7)所示。
[0055] εq=min(|RA-RFi|,|RA-RFi+1|) (7)
[0056] (7)
[0057] 其中q=1,2,3,表示3个参考节点AP1、AP2和AP3,选取作为权值的参数。
[0058] 综上考虑,改进的权值如公式(8)(9)(10)所示:
[0059]
[0060]
[0061]
[0062] 由此得到改进的交集三角形加权质心算法,结合三角形顶点B1、B2、B3坐标,计算未知节点的坐标P(x,y)如式(11)所示:
[0063]
[0064] 实验仿真
[0065] 实验选择在一个10m×15m的办公环境内,基于Zigbee定位系统,硬件采用6个CC2530射频芯片,4个作为参考节点,1个作为未知节点,1个作为网关。本发明将参考节点位置固定,分别放置在(0.00,0.00)、(9.75,0.00)、(0.00,14.50)、(9.75,14.50),对未知节点随机选择20个位置进行实验,如图6所示。黑色“*”表示参考节点,黑色“o”表示未知节点。
[0066] 设未知节点第r个位置求解的坐标和真实坐标分别为(x'r,y'r)和(xr,yr),Errr和分别为未知节点第r个位置的一次定位误差和测试30次的平均误差,Err为未知节点20个随机位置的总体平均误差,计算公式如下:
[0067]
[0068]
[0069]
[0070] 本发明首先与基于RSSI的三角加权质心算法进行对比,在相同的实验环境及实验参数下,测得数据拟合出两种算法的误差对比图如图7所示。基于RSSI的三角加权质心算法最大定位误差2.3m,平均定位误差Err=0.78m,有40%的未知节点定位误差在1m以下,有15%的未知节点定位误差在0.5m以下;利用本发明算法得到的最大定位误差为1.6m,平均定位误差Err=0.68m,有70%的点定位误差在1m以下,有45%的未知节点定位误差在0.5m以下。比较两种算法,本发明算法的定位精度大大高于三角加权质心算法。
[0071] 王亚民、王海英、何佩伦发表的基于RSSI的改进加权质心算法,下称对比算法,也是基于RSSI的改进三角加权质心算法,实验的环境与本发明相似。为了进一步测试本发明改进定位算法的性能,将其与对比算法进行测试对比,本发明的定位算法与对比算法的测试对比结果如图8所示。从图8可以看出,在多数点上本发明的定位精度都是高于对比算法,仅在个别点上定位精度低于对比算法,但是差别也很小。所以本发明算法的定位精度从总体上来说要高于对比算法。
[0072] 尽管已描述了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但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一旦得知了基本创造性概念,则可对这些实施例作出另外的变更和修改。所以,所附权利要求意欲解释为包括优选实施例以及落入本发明范围的所有变更和修改。
[0073] 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发明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倘若本发明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发明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发明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