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0019]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0020] 实施例
[0021]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风扇用的摇摆结构防夹伤保护装置,包括第一壳体1和连接盘4,第一壳体1的外侧壁螺纹连接有第六壳体24,第六壳体24的内侧壁滑动连接有第六杆体21,第六杆体21的外侧壁焊接有蜗轮19,第六壳体24的内侧壁转动连接有蜗杆25,蜗杆25的一端贯穿第一壳体1的内侧壁且啮合连接于蜗轮19的外侧壁,第六杆体21 的外侧壁焊接有第二齿轮17,第六壳体24的内侧壁转动连接有第五杆体15,第五杆体15的顶部焊接有第一齿轮16,第一齿轮16的外侧壁与第二齿轮17 的外侧壁啮合连接,第五杆体15的一端贯穿第六壳体24的内侧壁且焊接有第四杆体11,第四杆体11的内侧壁转动连接有转轴13,转轴13的外侧壁转动连接有第三杆体10,第三杆体10的外侧壁焊接有第二杆体9,第二杆体9 的外侧壁焊接有第一杆体8,连接盘4的上表面焊接有第二壳体12,连接盘4 的上表面焊接有第一固定块7,第一固定块7的一端贯穿第二壳体12的内侧壁且与第一杆体8的内侧壁转动连接。
[0022] 本实施例中,具体的:连接盘4的上表面焊接有第一套管5,第一套管5 的内侧壁转动连接有柱体6,柱体6的顶部焊接于第一壳体1的下表面;第一套管5使柱体6可以转动,柱体6与第一壳体1焊接,第一壳体1与连接盘4 之间可以转动,使摇摆结构可以实现。
[0023] 本实施例中,具体的:第六壳体24的上表面焊接有第四壳体20,第四壳体20的内侧壁滑动连接有第一滑块27,第一滑块27的一侧焊接有第一弹簧 26,第一弹簧26的一端焊接于第四壳体20的内侧壁,第一滑块27的一侧焊接有第二固定块28,第二固定块28的外侧壁与第六杆体21的外侧壁滑动连接;在第六杆体21上下移动时,会推动第二固定块28,第二固定块28推动第一滑块27,第一滑块27挤压第一弹簧26,第一弹簧26回弹第一滑块27,推动第二固定块28对第六杆体21进行挤压,使第六杆体21的位置相对固定。
[0024] 本实施例中,具体的:第六壳体24的上表面焊接有第五壳体22,第五壳体22的内侧壁滑动连接有第二滑块29,第二滑块29的外侧壁焊接有第七杆体23,第七杆体23的一端贯穿第五壳体22的内侧壁,第七杆体23的外侧壁套接有第二弹簧30,第二滑块29的外侧壁焊接有第三固定块32;在第六杆体21向下移动时,第三固定块32进入第六杆体21的凹槽内,对第六杆体21 进行限位,第一齿轮16和第二齿轮17无法啮合,停止摇头,拉动第七杆体 23,使第六杆体21的位置下降,使蜗轮19和蜗杆25可以接触,继续摇头。
[0025] 本实施例中,具体的:第二壳体12的内侧壁焊接有第三壳体14;第三壳体14可以对第四杆体11和第五杆体15进行遮挡,防止夹上手指。
[0026] 本实施例中,具体的:第一壳体1的内部安装有电机2,电机2的输出轴贯穿第一壳体1的内侧壁且焊接有扇叶3,电机2的输出轴与蜗杆25的一端焊接;电机2带动蜗杆25,对摇摆提供动力,并可以驱动扇叶3进行转动。
[0027] 综上所述,该一种风扇用的摇摆结构防夹伤保护装置的工作原理和工作过程为,在使用时,第一壳体1上安装有用于2控制电机启动与关闭的开关组,开关组与外界市电连接,用以为电机2供电,电机2带动蜗杆25,蜗杆 25带动蜗轮19,蜗轮19带动第六杆体21,第六杆体21带动第二齿轮17,第二齿轮17带动第一齿轮16,第一齿轮16带动第五杆体15,第五杆体15 带动第四杆体11,第四杆体11带动第三杆体10,第四杆体11随第五杆体15 转动可以完成风扇摇头,第二壳体12和第六壳体24对结构进行遮盖,防止夹手,第一套管5使柱体6可以转动,柱体6与第一壳体1焊接,第一壳体1 与连接盘4之间可以转动,使摇摆结构可以实现,在第六杆体21上下移动时,会推动第二固定块28,第二固定块28推动第一滑块27,第一滑块27挤压第一弹簧26,第一弹簧26回弹第一滑块27,推动第二固定块28对第六杆体21 进行挤压,使第六杆体21的位置相对固定,在第六杆体21向下移动时,第三固定块32进入第六杆体21的凹槽内,对第六杆体21进行限位,第一齿轮 16和第二齿轮17无法啮合,停止摇头,拉动第七杆体23,使第六杆体21的位置下降,使蜗轮19和蜗杆25可以接触,继续摇头。
[0028]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