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2]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0023] 如附图1-5所示的一种便于户外使用的阳光导入设备,包括安装底座1和阳光导入设备3,安装底座1的顶面固定焊接有调节撑杆2,调节撑杆2的顶端转动安装有防腐套壳4,阳光导入设备3位于防腐套壳4的内部,防腐套壳4的顶面固定安装有自动清扫机构5,自动清扫机构5包括传动盒51、刷洗杆收纳盒52、伺服电机53、螺旋槽杆54、活动套55和刷洗杆56,传动盒51和刷洗杆收纳盒52的底面与防腐套壳4的顶面固定连接,伺服电机53的一侧与传动盒51的内壁固定连接,自动清扫机构5的顶面固定安装有雨水感应机构6,雨水感应机构6的输出端与伺服电机53的输入端电性连接。
[0024] 实施方式具体为:通过设置防护壳体结构和自动清扫机构5,利用防腐套壳4将阳光导入设备3保护于壳体内部,防止外界环境造成的损坏,且利用电机驱动刷洗杆56的往复运动,清理防腐套壳4表面积聚的灰尘,防止外界灰尘堆积导致的受光效果降低,有效保障该阳光导入设备3的持续受光;另外,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雨水感应机构6,利用雨水感应机构6监测雨天环境,当雨水感应机构感应到雨水后,发送电信号启动自动清扫机构5,带动刷洗杆56进行往复运动清扫防腐套壳4表面的尘土以及其他杂质,利用雨水清洁无需布置额外水管和水泵机构,结构简单实用性更高。
[0025] 参考说明书附图1所示,阳光导入设备3包括采光透镜31、聚光传导部32和传导光纤33,采光透镜31和聚光传导部32位于防腐套壳4的内部,传导光纤33的端部与聚光传导部32的输出端固定连接,传导光纤33的另一端贯穿防腐套壳4的底面延伸至防腐套壳4的外侧,实现阳光导入设备3的安装,将阳光导入设备3保护在防腐套壳4的内侧。
[0026] 参考说明书附图3所示,雨水感应机构6包括绝缘座61和感应电极62,感应电极62嵌入安装于绝缘座61的顶面,感应电极62由两组电极条构成,电极条为铜质结构,实现对雨水的检测感应。
[0027] 参考说明书附图4所示,伺服电机53的输出端与螺旋槽杆54的端部固定连接,螺旋槽杆54的表面开设有螺旋凹槽,螺旋槽杆54的一端与传动盒51的内侧转动连接,活动套55活动套接于螺旋槽杆54的外侧,实现活动套55和螺旋槽杆54的传动。
[0028] 参考说明书附图5所示,活动套55的内侧开设有与螺旋槽杆54相适配的套孔,套孔内侧设有凸起,凸起与螺旋槽杆54螺旋凹槽的内侧滑动连接,利用活动套55和螺旋槽杆54将电机旋转运动转换为活动套55的平移移动。
[0029] 参考说明书附图4所示,活动套55的一侧与刷洗杆56的端部固定连接,传动盒51和刷洗杆收纳盒52的侧面开设有与刷洗杆56相适配的通孔,刷洗杆56的底面设有若干刷毛,刷毛的底端与防腐套壳4的顶面相互抵接,实现对防腐套壳4顶面的刷洗。
[0030] 其中,防腐套壳4包括防腐外壳41和透光护罩42,防腐外壳41的顶端和透光护罩42的底端密封连接,透光护罩42为钢化玻璃材质构件,防腐外壳41为不锈钢材质构件,实现防腐套壳4的透光,保障阳光导入设备3的受光。
[0031] 其中,伺服电机53的型号为GY/FTH10S型。
[0032] 本实用新型工作原理:
[0033] 第一步:利用透明的透光护罩42和防腐外壳41将阳光导入设备3保护与内部,防止外界湿气和灰尘的侵袭,连通雨水感应机构6和自动清扫机构5的控制电路即可开始使用;
[0034] 第二步:在日常使用过程中灰尘和湿气被防腐套壳4阻隔在外侧,避免阳光导入设备3的损坏,大量灰尘黏附在防腐套壳4的外侧,当雨天来临后,雨水滴落至雨水感应机构6表面,由于雨水具有一定的导电性,使得感应电极62之间的电路进行连通,即发送电信号至伺服电机53,驱动伺服电机53进行往复旋转带动活动套55和刷洗杆56沿转动的螺旋槽杆54表面进行平移运动,在刷洗杆56的平移作用下配合雨水的冲刷对透光护罩42表面的灰尘进行刷洗,实现自动清扫。
[0035] 最后应说明的几点是:首先,在本申请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可以是机械连接或电连接,也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可以是直接相连,“上”、“下”、“左”、“右”等仅用于表示相对位置关系,当被描述对象的绝对位置改变,则相对位置关系可能发生改变;
[0036] 其次:本实用新型公开实施例附图中,只涉及到与本公开实施例涉及到的结构,其他结构可参考通常设计,在不冲突情况下,本实用新型同一实施例及不同实施例可以相互组合;
[0037] 最后: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