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5]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进一步说明。
[0026] 实施例1
[0027] 一种公共安全用灭火器防护装置,如图1所示,包括有半圆筒1、半圆盖2、导杆3、第一滑套4、放置筒5和卡紧组件6,半圆筒1上转动式设有半圆盖2,半圆筒1内前后两部均设有导杆3,导杆3上均滑动式设有第一滑套4,前后两个第一滑套4之间设有放置筒5,半圆筒1和半圆盖2上设有卡紧组件6。
[0028] 在使用该装置时,工作人员先松开卡紧组件6,然后向外转动半圆盖2打开,打开后,工作人员拉动放置筒5向右移动,放置筒5向右移动带动第一滑套4在导杆3上向右滑动,随后,工作人员将灭火器放至放置筒5内,放好后,工作人员推动放置筒5向左移动复位,然后关闭半圆盖2,通过卡紧组件6卡紧。
[0029] 如图1和图3所示,卡紧组件6包括有第一安装块61、竖杆62、第一弹簧63、弧形块64和卡块65,半圆筒1前侧上下两部均设有第一安装块61,上下两个第一安装块61之间滑动式设有竖杆62,竖杆62与下部的第一安装块61之间连接有第一弹簧63,竖杆62上下两部均设有弧形块64,半圆盖2前侧上下两部均设有卡块65,卡块65均与弧形块64配合。
[0030] 在使用该装置时,工作人员先拉动竖杆62在第一安装块61上向上滑动,第一弹簧63被拉伸,竖杆62向上滑动带动弧形块64向上移动不再卡住卡块65,这时,工作人员打开半圆盖2放置灭火器,放好后,关闭半圆盖2,工作人员松开竖杆62,在第一弹簧63复位的作用下,竖杆62随之带动弧形块64向下移动卡住卡块65,如此,能够在不使用时卡紧半圆盖2,避免半圆盖2打开。
[0031] 实施例2
[0032] 在实施例1的基础之上,如图4所示,还包括有夹紧组件7,夹紧组件7包括有第一滑杆71、第二弹簧72和弧形夹板73,放置筒5上部滑动式设有一圈第一滑杆71,第一滑杆71与放置筒5之间均连接有第二弹簧72,相近的两个第一滑杆71内端之间均设有弧形夹板73。
[0033] 在使用该装置时,工作人员推动灭火器向下移动,灭火器向下移动推动弧形夹板73背向移动,弧形夹板73背向移动带动第一滑杆71在放置筒5上背向滑动,第二弹簧72被压缩,在第二弹簧72复位的作用下,弧形夹板73将灭火器夹紧,如此,能够夹紧灭火器,避免灭火器晃动损坏。
[0034] 在实施例1的基础之上,如图5所示,还包括有托住组件8,托住组件8包括有圆柱81、第二滑套82、第三弹簧83和托盘84,放置筒5内底部设有三个圆柱81,圆柱81上均滑动式设有第二滑套82,第二滑套82与圆柱81之间连接有第三弹簧83,三个第二滑套82之间设有托盘84。
[0035] 在使用该装置时,灭火器在放置筒5内向下移动推动托盘84向下移动,托盘84向下移动带动第二滑套82在圆柱81上向下滑动,第三弹簧83被拉伸,当工作人员拉动灭火器向上移动时,在第三弹簧83复位的作用下,第二滑套82随之带动托盘84向上移动推动灭火器向上移动,如此,更方便人们将灭火器取出。
[0036] 在实施例1的基础之上,如图6和图7所示,还包括有放置组件9,放置组件9包括有第二安装块91、放置框92和扭力弹簧93,放置筒5右侧上部设有两个第二安装块91,两个第二安装块91之间转动式设有放置框92,放置框92与第二安装块91之间均连接有扭力弹簧93。
[0037] 在使用该装置时,工作人员先推动放置框92在第二安装块91上向上转动,扭力弹簧93被压缩,随后,将灭火器放至放置筒5内,放好后,工作人员松开放置框92,在扭力弹簧93复位的作用下,放置框92随之向下转动复位,随后,工作人员将灭火器的喷管放至放置框
92内,如此,能够放置灭火器的喷管,避免喷管在放置筒5内折断。
[0038] 在实施例1的基础之上,如图8所示,还包括有推块10,半圆筒1内顶部设有推块10。
[0039] 在使用该装置时,放置筒5向左移动带动灭火器向左移动,当灭火器向左移动至与推块10接触时,推块10推动灭火器向下移动,如此,能够推动工作人员没放好的灭火器向下移动,避免灭火器损坏。
[0040] 在实施例1的基础之上,如图9和图10所示,还包括有固定组件11,固定组件11包括有第二滑杆111、第四弹簧112和L型杆113,放置筒5右部滑动式设有第二滑杆111,第二滑杆111与放置筒5之间连接有第四弹簧112,第二滑杆111上设有L型杆113,L型杆113与托盘84配合,L型杆113与放置框92配合。
[0041] 在使用该装置时,放置框92向上转动推动L型杆113向右移动,L型杆113向右移动带动第二滑杆111向右滑动,第四弹簧112被压缩,当工作人员将灭火器放好后,放置框92向下转动与L型杆113脱离,这时,在第四弹簧112复位的作用下,第二滑杆111随之带动L型杆113向左移动卡住托盘84,如此,能够固定托盘84,避免弧形夹板73与灭火器摩擦力不够,灭火器向上移动。
[0042] 上述实施例,只是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并非用来限制本发明实施范围,故凡以本发明权利要求所述内容所做的等效变化,均应包括在本发明权利要求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