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9]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0020] 实施例1
[0021] 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锅炉用中厚钢板的焊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0022] (1)钢板厚度为60mm,采用同厚度钢板对接的方式,在两块对接的待焊接的中厚钢板的对应位置上分别设置3个半圆槽,使之对接构成3个完整的圆形槽;半圆槽均布在两块待焊接的中厚钢板的对接面上,其直径为该中厚钢板的热效应区的最大直线距离的1.05倍;
[0023] (2)预焊接:先对待焊接的两块中厚钢板进行预热,预热温度≥190℃,然后在该两块中厚钢板的两端部分焊接,使得对应的半圆槽相互连接牢固;
[0024] (3)焊接:采用交错焊接的方式,以半圆槽直径的0.5倍的间隙从两块中厚钢板的对接面的一端焊接到另一端,然后再从两块中厚钢板的对接面的另一端焊接到起始一端,交错焊接采用的焊丝直径为5.0mm,焊接电流强度为360A,焊接电压强度为32V,焊接速度为250mm/min,焊接温度为280℃;交错焊接完成后对焊接点的背面部位进行清根,采用焊条电弧焊进行焊接,焊条电弧焊采用的焊条直径为4.0mm,焊接电流强度为190A,焊接电压强度为30V,电源直流反接,焊接速度≥180mm/min;焊接完成后对焊件进行后热,后热温度为320℃,后热处理时间为1h。
[0025] 实施例2
[0026] 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锅炉用中厚钢板的焊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0027] (1)钢板厚度为80mm,采用同厚度钢板对接的方式,在两块对接的待焊接的中厚钢板的对应位置上分别设置6个半圆槽,使之对接构成6个完整的圆形槽;半圆槽均布在两块待焊接的中厚钢板的对接面上,其直径为该中厚钢板的热效应区的最大直线距离的1.1倍;
[0028] (2)预焊接:先对待焊接的两块中厚钢板进行预热,预热温度≥190℃,然后在该两块中厚钢板的两端部分焊接,使得对应的半圆槽相互连接牢固;
[0029] (3)焊接:采用交错焊接的方式,以半圆槽直径的0.3倍的间隙从两块中厚钢板的对接面的一端焊接到另一端,然后再从两块中厚钢板的对接面的另一端焊接到起始一端,交错焊接采用的焊丝直径为5.0mm,焊接电流强度为420A,焊接电压强度为30V,焊接速度为320mm/min,焊接温度为240℃;交错焊接完成后对焊接点的背面部位进行清根,采用焊条电弧焊进行焊接,焊条电弧焊采用的焊条直径为5.0mm,焊接电流强度为220A,焊接电压强度为28V,电源直流反接,焊接速度≥220mm/min;焊接完成后对焊件进行后热,后热温度为340℃,后热处理时间为1h。
[0030] 实施例3
[0031] 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锅炉用中厚钢板的焊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0032] (1)钢板厚度为70mm,采用同厚度钢板对接的方式,在两块对接的待焊接的中厚钢板的对应位置上分别设置5个半圆槽,使之对接构成5个完整的圆形槽;半圆槽均布在两块待焊接的中厚钢板的对接面上,其直径为该中厚钢板的热效应区的最大直线距离的1.05倍;
[0033] (2)预焊接:先对待焊接的两块中厚钢板进行预热,预热温度≥190℃,然后在该两块中厚钢板的两端部分焊接,使得对应的半圆槽相互连接牢固;
[0034] (3)焊接:采用交错焊接的方式,以半圆槽直径的0.4倍的间隙从两块中厚钢板的对接面的一端焊接到另一端,然后再从两块中厚钢板的对接面的另一端焊接到起始一端,交错焊接采用的焊丝直径为5.0mm,焊接电流强度为380A,焊接电压强度为30V,焊接速度为280mm/min,焊接温度为260℃;交错焊接完成后对焊接点的背面部位进行清根,采用焊条电弧焊进行焊接,焊条电弧焊采用的焊条直径为4.0mm,焊接电流强度为200A,焊接电压强度为29V,电源直流反接,焊接速度≥180mm/min;焊接完成后对焊件进行后热,后热温度为330℃,后热处理时间为1h。
[0035] 本发明通过在两块对接的待焊接的中厚钢板的对应位置上分别设置至少3个半圆槽,使之对接构成至少3个完整的圆形槽,即将两块中厚钢板的待焊接面分割成至少4段,再通过间隙式交错焊接,可以将中厚钢板的非热效应区的变形量缩减到最小;本发明减少了中厚钢板焊接易产生冷裂纹、未熔合及接头脆化等焊接缺陷产生几率,保证了焊接质量,确保焊接接头各区域力学性能合格。本发明方法适用于厚度为60~80mm的中厚钢板。
[0036]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
[0037]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